陳朗昇涉阻差案 女警供稱被問守邊度

2023-05-17 00:00

陳朗昇涉嫌拒向警員出示身分證,昨否認各1項阻差辦公及屬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。
陳朗昇涉嫌拒向警員出示身分證,昨否認各1項阻差辦公及屬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。

(星島日報報道)41歲記協主席陳朗昇去年9月初到旺角麥花臣場館採訪朗屏邨業主大會前,涉嫌拒向警員出示身分證,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各1項阻差辦公及屬交替的阻礙公職人員罪受審。截查被告的便衣女警作供時指,當日望見陳與另一男子打斜過馬路,陳亦用手按着斜孭袋,故上前截停他們及多次要求對方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等,惟陳期間情緒激動,大吵大鬧,反問她「你守邊度,你守邊度。」
見與一男打斜過路遂截查

駐守旺角警區活動管理組女警員梁敏儀供稱,得知有人在網上鼓吹媒體和居民到麥花臣場館舉牌表達不滿,她當日便衣巡邏期間,見到被告陳朗昇與一灰衫男子打斜過馬路,被告又按着其斜孭袋,擔心兩人有機會進入場館進行示威活動,隨即上前截停。其後,她出示委任證後,被告先後問「你點解要搜我?」和「你守邊度?」。

梁表示,她當時已多次闡述並作出警告,但仍不果,被告及後取出一個不透光的銀色卡套,一邊揮動該卡套,一邊逐一向在場警務人員詢問「你守邊度,你守邊度」,直至警署警長到場,要求被告退後勿阻塞途人,並發出警告但不獲理會,被告隨即被捕。

梁接受辯方盤問下指,她行使警權習慣以事主3次不服從指令,才作出警告。辯方質疑為何其記事簿及首份口供只提及被告不服從2次,認為其記憶較模糊。梁指事後已在補充口供更正。就揮動卡套一事,辯方指被告曾遭公開身分證號碼,才要求梁出示委任證並用卡套指向警員,並非情緒激動。梁均不同意上述說法。

案件編號:WKCC 3375/2022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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